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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婧钰律师
孙婧钰律师
山西-临汾
主办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金归谁所有如何分配

损害赔偿2019-02-25|人阅读
受害者死后,各近亲属怎么获得死亡赔偿金? 对此,我国目前还缺乏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规定。目前在法律上对“死亡赔偿金”案件的性质存在较大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应当认定为“法定继承纠纷”,另有一种意见认为应当认定为“分家析产纠纷”,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定为“共有纠纷”。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交通事故案件大部分以调解结案,对于具体的赔偿项目没有明确列出。而为了能调解,当事人各方都会作出一定的让步,死者家属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作为一个整体共同面对侵权人,对死者家属的具体每一个人应分得多少钱,并未严格区分。 这样,就导致后来死者家属在分割死亡赔偿金时会“分不清楚”。 我认为,死亡赔偿金具有特殊性质,不属于遗产的范畴。所以,如果出现近亲属之间分配不均,起诉请求分割的,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  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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