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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岁半孩子判给那方抚养

婚姻家庭2023-10-13|人阅读

  一、离婚一岁半孩子判给那方抚养

  离婚孩子才一岁半,一般由女方进行抚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抚养费不给怎么样强制执行

  不给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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