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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彪律师
张启彪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夫妻一方限高,另一方可以买房吗?

婚姻家庭2020-05-07|人阅读

首先,这个问题,可以肯定的回答:当然能。夫妻一方限高,与另一方并无当然关系,另一方并不受影响。这个问题的根本是一方限高,另一方买的房是否属于己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由上述可明确得知,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分为两块,其中投资部分仍属于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合到本案,夫妻一方限高,则另一方可以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登记在己方名下),购买的房屋及基于房屋产生的增值为个人财产,出租房屋取得的出租费用属于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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