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曹一簃律师
曹一簃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托关系就能找廉租房?切莫上当!

合同纠纷2019-05-12|人阅读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三名受害人到刑警大队报案有一名街道办工作人员常某某进行诈骗活动,经调查,该名犯罪嫌疑人常某某虚构身份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并吹嘘自己与住建局人员关系非常好,收取一定好处费便可帮忙办理廉租房,三名受害人信以为真,就当场交付5万元。

款项交付后,受害人陆续找到常某某帮忙办理廉租房,常某某以办理程序繁琐、请领导吃饭等需要费用再次收取受害人的钱财。其实,常某某并不认识住建局的人,收到钱后全部被其挥霍一空,根本没去办理廉租房申请。受害人多次找到常某某询问办理廉租房一事,常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今年8月,受害人到住建局询问后才发现被骗。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组织侦查员全力侦办。侦查员锁定常某某的住址信息并将其抓获,经讯问,常某某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律师分析】

犯罪嫌疑人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己没有办理廉租房能力的情况下,对有办理廉租房意向但不符合条件的群众实施诈骗,虚构收取好处费即可帮忙办理廉租房进而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

【律师建议】

廉租房申请有严格的认定程序,若符合廉租房保障对象条件,可向当地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完善相关手续。

不法分子以帮忙申请廉租房等幌子为由实施诈骗,此类案件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市民对廉租房政策的缺乏了解,另一方面也是部分不符合保障条件者存在侥幸心理,想要托关系、走歪路,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对此,律师提醒广大市民提高法治意识,勿轻易上当受骗。对于不符合相应保障条件的市民,勿心存侥幸,经检查发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承担相应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曹一簃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