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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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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
合伙人律师

什么时候可以办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2022-01-06|人阅读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案件当中发生的,在还没有正式判决以前,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获批。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什么时候可以办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时候可以办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对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没有限定,原则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以下分阶段为大家分析:

  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即愿意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随传随到,如违反法律规定,愿承担法律责任。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检察院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一般会比较难。检察院对于证据充分的案件,会很快移送法院。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非一些个别的比较特殊的案件,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的伤害案件,也可能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审判阶段:也就是法院审判的阶段。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证据不足的,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二、什么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时候可以办取保候审”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取保候审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申请还要等待获批,这就意味着有可能不会被批准。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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