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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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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言川语(8):沪史上最严垃圾分类的爱与罚

其它2019-06-13|人阅读

六月,沪上的朋友圈最热门的话题无疑是垃圾分类了,总体上对强制垃圾分类持反对态度的更多。在强制垃圾分类这件事上,笔者是举双手赞成。

相信大部分的人纯粹对垃圾分类这件事是支持和肯定的。往小了说,垃圾分类对于改善我们自身周围的居住环境至关重要;往大了说,垃圾分类对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忽略的影响力。当然,从环保的角度讨论垃圾分类是专业的环保人士做的事,讨论起来没有几天几夜是讨论不完的,笔者就此略过。

为何一件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事情有不少反对声呢?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沪上最严垃圾分类不是自下而上全民自发参与的,而是自上而下通过地方性法规强制全民参与的,中国老百姓的普遍心态是——对于自发参与的事项通常是积极的、支持的,而对于强制参与的事项一般是消极的、反对的;其次,这种强制性的规则从制定和实施来的太快,并没有给百姓留下足够的时间去真正储备、学习、消化相应的垃圾分类知识,很多人都是近期才开始从段子了解垃圾分类;再者,在强制性的规则实施之前,政府并没有提供完善的软硬件设施帮助群众来适应垃圾分类,比如笔者所居住的小区目前还没有配备分类化的垃圾桶;第四,强制垃圾分类规则实施后一定会打破大多数人的生活舒适圈,扔垃圾需三思而后行,垃圾随便扔的舒服状态将不复存在;另外,如果违反规则乱扔垃圾可能会被罚款、上黑名单等等,惩罚措施太过严厉也是不少人持反对态度的理由。

反对强制垃圾分类的原因还有很多很多,但所有的反对声音从本质上来看,都没有实质性对百姓的工作生活造成重大障碍,强制垃圾分类或许短期内会给所有人带来不方便甚至经济损失,但从长远来看,这种短期的不方便换来的是整个沪上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这是笔者支持强制垃圾分类的最客观感受;第二,人类的过往经验告诉我们,在纠正不良习惯这件事上,自上而下的强制性规定永远比自下而上的全民自发参与更有效,比如浙江斑马线礼让行人、上海公共场合无烟等等都是通过强制性的规定才得以基本实现。事实上,垃圾分类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宣传了几十年,然而至今仍未有实现垃圾分类的城市出现,依旧停止在喊口号的阶段;第三,笔者对于沪上强制垃圾分类规则实施以后可能带来的不方便并不太担心,大部分人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后,对垃圾分类都能得心应手。另外,现阶段的人工智能发展如此迅速,相信会有不少人工智能企业会盯上垃圾分类这块大蛋糕,制造出可以一键垃圾分类的人工智能产品出来,届时只需要将垃圾扔到垃圾桶里,垃圾桶就会自动分类了。

上述所讨论的沪上最严垃圾分类法规为便于理解的通俗说法,该地方性法规正式名称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接下来,笔者就该条例的一些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部分规定进行解读。

一、来沪旅游、出差的非沪居民扔垃圾要不要遵守该条例?

要!根据条例第二条的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简单来说,该条例是按照地域管辖的原则,只要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扔垃圾,无论是否为上海居民,都要进行垃圾分类。因此,7月以后来沪旅游、出差的人士记得按照规定将垃圾分类后再扔

二、生活垃圾如何分类?

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生活垃圾共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具体分辨垃圾类别,可以1、关注“上海发布”公众号——2、公众号内选择“市政大厅”——3、市政大厅内选择“垃圾分类查询”——4、输入查询的名称——5、点击查询

三、个人扔垃圾要付费,扔的越多收费越多

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本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也就是说除了已经在收费的单位外,个人在处理垃圾过程中,后续可能也会收费,这就意味着垃圾制造大户的外卖、网购一族们可能会面临更高的成本

四、一次性物品将慢慢淡出公共场合

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根据上述两条的规定,7月以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使用一次性杯具,一次性办公用品还可以用但要减少用。企业、社会团体还是可以继续用一次性物品,但如果是餐馆、旅馆等性质的企业,如果把与企业性质相关的一次性物品像过去一样摆在台面上(如餐馆可以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也可以有一次性餐具,但需要消费者主动提出用一次性餐具才可提供),就显然违反了该条规定。

五、乱扔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会被罚款、上征信黑名单

条例规定了很多法律责任,笔者重点挑出几个来说:1、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2、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3、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等等,从这些处罚措施来看,多数还是比较柔性的,都有一次改正机会,并不会直接进行罚款,对于担心扔错垃圾被罚款的人来说可以松一口气了。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将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

(一)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乱扔垃圾不仅可能会被罚款,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会上征信黑名单,影响单位和个人的信用。

这样一部对上海未来可持续发展充满爱的法规,一部对无视垃圾危害者严厉处罚的法规,2019年7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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