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1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民事主体之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确权纠纷或侵权纠纷。
278.2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途径
278.2.1 协商调解。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78.2.2 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78.2.3 诉讼。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78.3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78.4 律师操作提示
278.4.1 如果一方已经依法登记,则该人享有的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其他未进行依法登记的仅为合同权利人,在性质上属于债权。两者相较,前者优先。
278.4.2 如果均未依法登记,则两者权利性质同属债权,应依承包合同生效的时间先后确定。
278.4.3 如根据以上方法仍不能确定,则依据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事实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
278.4.4 已经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的强行先占不得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