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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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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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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出现一般质量问题,谁来承担?

合同纠纷2019-08-06|人阅读
房屋出现一般质量问题,谁来承担?

房屋分出现一般质量问题,谁来承担?

-----------开发商应保修

正常的一般质量问题包括:

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

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

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

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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