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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宝川律师
杜宝川律师
山东-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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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辨别邪教组织、远离法律风险三策

刑事辩护2019-07-05|人阅读

近日,因入邪教组织被判刑的事情不断见诸报端。这类刑事案件非常特殊:许多被告人同时也是“被害人”。深受蛊惑、不能自拔,中毒越严重,积极性越高,往往在邪教组织中发挥作用越大,罪行更重大,刑罚更严厉。

相关案件,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且没收财产。可悲的是,有些人身陷囹圄,仍旧执迷不悟。更有甚者,刑满释放之后,不思悔改,一而再、再而三落入法网。面对这些悲剧,我们惟有小心预防。笔者提出几条对策,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远离魔窟:

一、吹捧、崇拜或者神化某一活人。

只要活着,人便有欲望。法律、风俗、道德等行为规范,帮助我们将欲望控制在合理限度之内。另一方面,自身也得加强修养,时常注意自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否则,稍有不慎而利欲熏心,腐化堕落。人,除非死了,不再存在堕落的可能性了,方可歌功颂德、顶礼膜拜。所谓盖棺定论,正是此意。如果某组织吹捧、崇拜或者神化某一活人,十有八九是邪教组织。

二、教唆、怂恿或者煽动人们不履行法定义务。

法治,是我们国家提倡的核心价值观之一。行使法定权利(可以放弃),履行法定义务,是法治的重要内容。凡是教唆、怂恿或者煽动人们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组织,百分之百都是邪教组织。主要的法定义务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保障入学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互相忠实的义务,公民对警察等执法人员有服从的义务。即便对于履行上述法定义务有异议,也应理性维权(采取诉讼、举报等合法合规的方式)。

三、为躲避政府取缔而偷偷摸摸、鬼鬼祟祟。

行事端正,通常毋需隐藏;歪门邪道,多数不敢声张。特别是在我国政府高压政策之下,邪教分子常年抱头鼠窜、东躲西藏。改名换姓、单线联系、秘密聚会……手段五花八门,借口冠冕堂皇,但在本质上是为躲避政府取缔。是否光明正大,多数情形能够帮助我们分辨正邪。

以上三策,基于风险(特别是邪教组织许进不许出)考虑,笔者建议读者从严掌握,宁可错过,不可错入。此外,有关读者可以登录中国反邪教网,了解更多辨别邪教的知识。至于十分需要宗教的读者,建议先自行阅读相关宗教经典(合法出版物),再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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