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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邦永律师
张邦永律师
广东-东莞
主任律师

东莞律师咨询_欠债人跑了怎么办

其它2019-08-21|人阅读

东莞律师说,欠债不还是借贷当中比较常见的问题,也是让债权人很头疼的一个问题。实践中,有的人为了不还钱而现在逃跑。那么此时债权人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方法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方法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方法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关于欠债人逃跑了不归还债务怎么办的相关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几条建议,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你顺利的要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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