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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惠律师
李嘉惠律师
天津-天津
主任律师

疫情防控 重中之重 违法犯罪 严厉打击

其它2020-02-26|人阅读

在疫情蔓延和防控的期间,普通老百姓和一线医护工作人员最需要的,就是口罩、护目镜、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一时间,全国各地的药店、超市中的前述物资均被抢购一空。防疫物资的需求量瞬间爆发,市场不能及时供应,也给了不法分子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的可乘之机,甚至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向外兜售,大发“国难财”。在疫情蔓延期间,不法分子的这些行为令人发指。

部分商家高价销售口罩,大发“国难财”,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抗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和防护服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情等灾害明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教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准确定性,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因此,配合国家、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样也是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他人的根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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