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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旸律师
俞旸律师
福建-厦门
主任律师

全部退还!这位妻子如何拿回丈夫赠与小三的379万

离婚2022-08-17|人阅读

有的男人不止出轨,还一个劲往外送钱。

要知道婚内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相当于老公拿自己的钱养小三。

这听着忍不了,但现实中例子还是挺多。

“丈夫出轨14年赠情人379万”

近日,这样一起夫妻财产纠纷案冲上了热搜。

案情简介如下

妻子李女士:

王先生赠与小霞379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霞应将该部分财产全部返还给。

丈夫王先生:

对此表示认可,承认与小霞确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婚外育有一子。与小霞交往期间,除向小霞转款147万余元外,还为其花145万购买2套房,花87万买了一辆车。

第三者小霞:

自己是受害者,王先生一直自称是离婚状态,小霞与王先生育有一子,王先生的转账是给孩子的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定:

对李女士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小霞返还李女士人民币379万余元,本案已于近日生效。

主观地说,十四年还生了个孩子却不结婚,这时候说不知道对方有老婆是太不合常理的。

那么问题来了,当丈夫赠与第三者巨额钱财,妻子应如何追回损失?针对本案,我们邀请了海豚婚姻家事团队联合创始人俞旸律师来为我们抽丝剥茧。

Q1:

王先生与第三者之间的款项往来是什么性质?

俞律师:

王先生与小霞之间的款项往来应定性为赠与,王先生以赠与的意思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擅自处分给小霞,小霞已实际获得相关财物,却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就赠与合同来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该合同已经成立。

Q2

:王先生赠与第三者财产的行为有效吗?

律师:

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王先生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且未与妻子协商,侵犯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王先生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且该行为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该种赠与行为无效,妻子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返还财产一般都会得到法院支持。

Q3

:妻子可以追回哪些被赠与的财产?

律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妻子都可以追回,包括: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Q4:为什么小霞主张该部分财产是抚养费没有被支持?

律师:

虽然小霞之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作为孩子的生父,王先生确实有义务给付抚养费,但是王先生给小霞的转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女士是没有义务抚养这个孩子的,所以王先生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抚养孩子,所以,小霞主张权利的对象应该是王先生,而不是李女士,自然得不到法院支持。

Q5:作为妻子应以何种理由起诉才能更好的追回财产?

律师:

根据我们团队经手类似案例的成功经验,检视了不当得利与确认合同无效两种路径,从诉权、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等角度进行了分析,以《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为基础确认赠与合同无效,以《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为基础请求第三者返还获赠财产更为有利。

通过律师以上解答,我们对于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中可以有一定了解。

同时这起案例也警醒部分人,已婚人士的钱拿了可能要还,破坏别人婚姻容易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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