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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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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2020-06-20|人阅读

企业法律顾问内容

企业单位最当今社会不可缺少的经济组织,也是一个国家、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同的企业各自在从不同的领域、角度发挥不同的社会职责职能。作为一个单位要和社会社会方方面进行交往,履行自己不同的社会职责,每一件事要具体到某一个具体的人去做,而每个人的知识是有限的,一个人的大脑不可能是一本百科全书,社会的分工的需要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企业管理人员的侧重于管理知识储备应用,企业经营人员的侧重于经营管理知识的储备应用,法律事务交给专业的人去负责会做的更好。

社会是个纷繁复杂的集合体,同一个事情在同样的条件下,不同的主体会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每个主体之间彼此与对方的观念、思维和预期存在较大差异,发生矛盾自然就在所难免。

纠纷不可拍,关键是出现纠纷后如何妥善解决纠纷,纠也就是如何亡羊补牢的问题。纠纷无论解决的再完美都不是最高明的,因为去解决纠纷往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因此预防纠纷才是最好的选择。关于预防的重要性在各个行业都有类似的观点,在中医理论著黄帝内中对疾病预防治疗重要性论述中其观点认为上医善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强调善于预防疾病医生才是最高明的医生。诗经中未雨绸缪处事观点的论述,强调凡事要事先准备,毋临渴掘井,意在突出提前预防的重要性。对于社会治理,古代管理者有礼制说、法治说、势治说,术治说,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孔孟儒家思想的以礼待人、仁者爱人观点,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无不强调在国家治理中预防的重要性,强调在社会管理中思想教育的预防作用。

法律是国家和社会容隐的底线,预防的意义在于告诫作奸犯科之人触犯法律扰乱社会秩序要付出更大代价,不同的预防方法旨在通过不同的形式避免出现社会秩序混乱后再花费更大的代价去恢复。企业治理和社会治理何尝不是具有想通的道理。企业作为社会重要的主体,在经营中也会面临众多的风险和疑惑,比如投资风险、贸易风险、劳动合同的风险、工伤的风险、商业秘密泄露风险、专利权风险,行政管理的风险、税收的风险、刑事的风险,这些风险在法律层面都是可防可控的。下面就企业经常面临的常见问题做一下概括回顾。

于公司等企业运营风险管控和日常制度管理风险,企业法律顾问需要面对和解决的实务工作至少包括如下五部分 一是通常理解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内容主要是为企业提供日常法律事务处理工作,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草拟、修改、审查日常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对企业日常法律风险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向高管与员工进行有关法律培训;处理日常劳动合同事务;参加一般性会谈;出具律师函等。企业亦可与律师协商,就某非诉讼专项法 律事务形成常年法律顾问合作。 二是非诉讼类的专项法律服务。这类服务种类繁多,系律师利用法律专业知识 和社会经验与资源,为企业提供的特色服务,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处于不断创新中和完善,所涉领域远大于纯法律服务范畴,如企业设立辅导、改制、并购重组、投融资、上市、产权转让、产权界定、房地产开发、知识产权事务处理、公司治理、薪酬设计 私募策划、信托运用、经济纠纷处理、专项谈判、专项尽职调査、专项法律风险防控、 税收筹划、解散清算等。 三是涉诉类法律服务。这主要指当企业涉及诉讼、仲裁类纠纷,而企业未聘请律师担任具体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时,律师根据相关诉讼经验所提供的诉讼思路设计、诉讼法律风险分析、诉讼文件草拟修订、沟通谈判等服务,该类服务随时可能转化为诉讼代理。该类服务亦可归于前两类服务之中;律师根据自己的诉讼经验结合企业、公司所涉案件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分析,有助于判断后期诉讼风险,进而对以后常年与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提供宝贵经验及采取应对措施 四是高附加值法律顾问服务。这包括律师以团队优势,根据不同企业的需 求而提供的全方位整体或个性化法律服务,投融资中介等高端平台提供。其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过程中,比人要和企业的管理层等各各个层面的员工进行交流沟通,当这些人遇到私人的法律问题时,律师一般也会附送法律咨询服务。

企业的如同人人生一样,有生老病死的的现象,不同的是不少的企业可以存续几百年并一直延续下去。依法规范设立的企业是其发展壮大的根基。如企业设立中不规范的行为,极有可能埋下纠纷发生的种子成为影响企业发证的隐患。律师在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法律规定为企业提供设立组训及相关文件的审查能有效提高企业设立、运转的效力。企业设立中面临的问题可能涉及如下几个方面:企业设立中出资协议的签订,债权出资问题,股权出资问题,净资产出资问题、信用出资问题、劳务出资问题等非货币出资风险评估核查。对于劳务出资、自然人姓名、商誉出资,信用出资问题、地役权、采矿权、承包权等用益物权出资问题,非货币财产是否符合公司企业出资规定,需要审查其是否具有应有的价值,并且应当是能用货币来确定或者评估的,其次就是该非货币财产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才可以作为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出资。

有限公司设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备股东的资格;二、符合股东的出资要求;三、公司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的名称、在组织机构;五、有公司的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企业治理业务,主要包括股权结构与治理,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股东(大)会制度与公司治理,董事会制度与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治理,企业集团治理与母子公司体制,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治理结构说明。

合同审查业务: 契约的总和即为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在符合合同订立要求的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时,合同主要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作为的形式、默示的不作为的形式)。

合同的审查首先要遵循法律规定优先。其次要审查合同基本条款要完备,生效、解除、无效条款要明确,同时审查合同的整体机构体系、条款完备、合同的严谨性、条文语句精确性、版面排版美观进行审查。具体要注意明确风险转移条款,合同条款要严谨,与法律规定用词一致,避免发生歧义。在存在主合同与担保合同时要注意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担保合同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问题。合同权利义务约定要明确,争议解决方式要明确,争议解决方式主要包含协商、诉讼、仲裁方式。

劳动合同审查:劳动合同纠纷是企业最容易遇到的纠纷。劳动合同审查主要包括一、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的特别注意事项;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时的特别注意事项;三、劳动合同的无效及争议解决;四、变更劳动合同有关法律 问题:五、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法律间题。劳动合同配套协议的法律问题一、保密协议;二、竞业限制协议;三、培训协议。劳动合同的概念和主要条款;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务等易混淆问题的分析 ;劳动合同相关法律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一些主要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二、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我们必须对劳动关系有一个明确的判断。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 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专利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纠纷,企业经营中经常会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是商标侵权纠纷、专利侵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

涉及知识产权的犯罪主要包括以下七种知识产权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他人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企业作为单位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主体。这里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我国刑法中,之所以没有采用法人犯罪一词而代之以单位犯罪,主要原因在于法人犯罪这一概念范围较窄,使用单位犯罪一词可以概括更多的虽非法人但亦属一定组织体所实施的犯罪。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这一规定,私营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只要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都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在单位故意犯罪的情况下,单位犯罪行为是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这里的单位集体决定,是指经过单位决策机构决定。在一般情况下,单位决策机构是指的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负责经营活动,因而有权对公司的各项事务作出决定。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决策机构一般是指有关单位的行政组织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单位集体决定,是单位故意犯罪常见的方式。负责人员个人决定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所以能够归之为单位犯罪行为,就因为这种行为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并且是为单位牟取非法利益。如果单位负责人员个人决定实施某一犯罪行为,但并非为单位牟取非法利益,而是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就不能认为是单位犯罪。

单位过失犯罪行为在单位过失犯罪的情况下,单位犯罪行为是单位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这里的职务行为是指单位责任人员依照其在单位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所应履行的行为。单位过失行为往往表现为单位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

单位涉及的犯罪主要是:资助恐怖活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违规披露、不披露信息罪; 虚假破产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高利转贷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 逃汇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条侵犯知识产权罪; 扰乱市场秩序罪强迫劳动罪;遗弃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第2款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条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单位受贿罪;条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

单位涉及犯罪比较常见的是逃税罪。关于逃税罪刑法修正案七开始,其就被逃税罪所取代,因此现在的刑法罪名里面是没有偷税罪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主要是:第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所谓伪造账簿、记账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账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账簿、无中生有、欺骗他人。所谓变造账簿和记账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账外设账、账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行为人通过对生产规模、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虚假申报的种类有如下凡种:

第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1)明销暗记;(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4)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等等。此外,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也是行为人隐瞒收入的常用方法。

第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盈亏情况、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有时虚报数项。

单位涉及犯罪另外一个比较常见的罪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根据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企业经营的历程中,风险无处不在,小心驶得万年船,既要勇于创业也要善于守业,防与治并举才能健康发展、走的更远,企业的未来才能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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