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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修超律师
胡修超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刑事案件应及时了解案情

刑事辩护2019-11-14|人阅读

苏州市共有四个看守所,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看守所。2013年10月已经顺利完成搬迁,四个看守所均迁入相城区黄埭街道康阳路390号新址办公。坐825路公交可以到。

在案件没有判决前,家属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但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前去看守所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有关涉及重大贿赂案件、恐怖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案件律师会见需办案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亲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要焦急,尽可能委托律师前去看守所会见。本律师接受各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后,会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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