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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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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
合伙人律师

挂靠的施工单位犯罪是否承担责任

房地产2021-06-17|人阅读

在建筑施工领域,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工程师拥有相应的工程资质证书,因此不少施工企业找到一些有资质的人到公司挂靠,并支付相应的酬金。这样看起来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其实这背后还隐藏着不少法律风险。尤其是对于挂靠本人而言,如果施工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到时候追责,也是跑不脱的!那么挂靠的施工单位犯罪是否承担责任?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一、挂靠的施工单位犯罪是否承担责任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施工单位也应该依法将工程承包或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具体施工单位,若将工程分包或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或者个人或单位挂靠给有资质的单位,单位应该对没有资质的施工人或承包人对外雇请的工人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已被司法实践所接受。另外需要注意,被挂靠人允许他人挂靠经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易使相对人误认为是在与被挂靠单位进行交易。被挂靠单位如不承担责任,会使善意相对人遭受不合理的损失。因此,挂靠的施工单位,一旦出现犯罪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二、什么是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4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挂靠的施工单位犯罪是否承担责任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相信大家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挂靠在在第三方企业的的行为带来潜在的风险有所了解了吧。毕竟挂靠关系在法律中是不受保护的,如果挂靠的企业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牵连自己。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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