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委托人找到我们,痛诉自己被香港或者国际平台骗钱的事情,我统计了一下,这些平台大多是国际黄金、期货、外汇、现货等等。看似正常的平台,却蕴含着惊人的“黑系统”,所谓的行情波动只是后台人员的在编制的大网,等人上钩后一网打尽,关掉平台,不知所踪。
这类的平台分国内和境外两种:
国内平台:会让投资者一直能够正常出入金,但亏损还是这样亏。
境外平台:可能会让投资者前期小额出入金,一旦出大额,并不会通过。境外平台会以“银行卡输入错误”“需要缴纳某某税”“交易账户风险异常”等接口,阻止账户往外出金,这种平台也时我们俗称的杀猪盘!
一般能够正常出入金的平台,还是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的资金。反之,则很难,或者基本没希望。
诈骗立案条件
法律分析:诈骗金额三千元以上的,可以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