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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育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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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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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信途冯育红律师陪伴委托人破茧重生

其它2021-03-10|人阅读

2020年8月26日,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之际,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列》。这是中国第一部个人破产立法,必将对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理念和运行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01 个人破产的立法意图

个人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配套措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出个人破产制度,正当其实。

从微观层面,个人破产制度可以为那些“诚实但不幸“的个体经营或者个人创业者吃下“定心丸”,防止“一棍子打死”。

从宏观层面,加速市场出清,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对盲目经营和过度负债者,把关口前移,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02

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相关规定:

一、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破产申请书、破产原因及经过说明;

2.收入状况、社保证明、纳税记录;

3.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清册;

4.债权债务清册;

5.诚信承诺书。

二、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破产清算申请书;

2.被申请人基本信息材料;

3.到期债权证明;

4.经书面或者法定程序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诚信承诺书。

03选择信途律师

信途律师事务所是有多名执业10年以上的资深律师共同创始设立。信途律师在破产事务、知识产权资本运营、重大民商事诉讼等领域均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信途律师凭借多年处理破产案件的经验,陪伴委托人破茧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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