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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律师
刘敏律师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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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肆虐的春节里,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犯罪类型2020-02-01|人阅读

这个春节,病毒肆虐,假期延了又延。有的人忙着捐款捐物,忙着监督红十字会;有的人看着激增的确诊人数,转发着批评武汉官员、国家疾控中心专家的微信文章;有的人去超市抢购口罩,有得人去药店抢购双黄连。可是没想到的是,有些人利用疫情贩卖假的防疫物资赚取不义之财,有些人唯恐天下不乱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吸引眼球。对于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毫不手软,直接拘留。

1、王莫某等人通过微信销售仿冒“3M”防护口罩,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苏某某等在津南区双港镇一药店内高价出售口罩、消毒液等商品,被当地警方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

3、刘某某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出于恶作剧心态发帖称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并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意图传染他人。目前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

4、孙某某出于吸引眼球的目的,编造了“南京自1月27日0时起交通停运、全面封城”等谣言并发布在多个网络群组中。当晚,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行使拘留。

5、苟某从武汉回到西宁后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以及自己发热咳嗽等症状,欺骗调查走访人员,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目前,苟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苟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点评:好奇心害死人,为了吸引眼球、为了哗众取宠编造虚假消息结果自己身陷囹圄。在明知自己可能携带病毒的情况下,仍然主动密切接触他人,居心如此不良,也只有法律能给他点颜色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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