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张晨光律师
张晨光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下班后去看朋友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劳动工伤2020-03-24|人阅读

当事人在单位加班后去看朋友,之后从朋友处回家过程中不慎摔倒死亡,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工亡,要看当事人与他看望的朋友是否属于经常性来往,朋友住处是否位于其回家的合理路线上。如果是,就构成工伤。如果不是,那么很难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