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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房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2019-11-14|人阅读

房产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财产,一般来说在结婚的时候都会购买相应的婚房的,但是这个房产很多人都是无法很好的进行相应的界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男方买房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男方买房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1、男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房产的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男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的分割

  男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男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房产的分割

  若婚前购房时,男方父母全额资助买房,且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男方父母资助男方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男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房产的分割

  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男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二、婚后房产、离婚房产的分割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房产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新婚姻法,婚后按揭购房,男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男方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的分割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男方,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新婚姻法,婚后男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房产的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男方父母资助买房的,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视为只对男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新婚姻法,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房产的分割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5、新婚姻法,婚后男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的分割

  婚后男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财产安置补偿

  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较短,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具体构成,包含非工资补偿或安置补偿内容等特殊情形,若简单将安置补偿费用,一概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反而有失公平,并容易激化矛盾。

  因此,若诉讼中当事人对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均属共同财产争议较大,难以确定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时,人民法院可通过被安置方的婚龄与其工龄的比例来计算安置补偿费中属于共同财产的数额。具体而言,该比例大于1,则所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均作为共同财产;比例小于1,则破产安置补偿费中相同比例部分,为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以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破产安置补偿费10万元,该方婚龄为5年,工龄为10年,其婚龄与工龄的比例为1:2,10万元安置补偿费的1/2即5万元为共同财产。若婚龄为10年,工龄为5年,其婚龄与工龄的比例为2:1,则10万元安置补偿费均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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