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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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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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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谈判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合同纠纷2020-11-13|人阅读

  一、合同谈判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项交易的完成包括意向沟通阶段和谈判签约阶段。在意向沟通阶段,双方经过前几轮的相互探测、摸底,对要达成协议的目标,如产品交易中的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限投资,项目中的利率、期限、宽限期等有了较为清楚的了解。在谈判签约阶段,双方主要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谈判目标,涉及实质问题。

  2、以法律形式确保双方交易的有效性。谈判标志着双方合作的开始,也为交易提供了可能性和保障性。双方对谈判中的合同条款都十分慎重,决不轻易许诺、妥协。此外,合同谈判都是正式谈判,场合正规,气氛严肃。

  3、合理配置合同谈判专业人员。

  合同谈判必然涉及项目技术性条件设置、财务会计、法律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在谈判过程中优化人员配置,能够更好地保证谈判工作的效率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快速推进,其中律师为合同草拟、审核、谈判的专业人员,具备充足的法律专业知识、合同谈判以及纠纷处理的实践经验,因此,应充分发挥律师在此过程中的作用。

  4、合同要具备生效要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签署合同的目的是形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只有生效的合同对双方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有效性包括签署人要获得授权、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二、解除合同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重大误解如何解决

  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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