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小夫妻俩按揭买房,男方说自己的爸妈婚后出钱供房,岳父岳母就负责装修就行了。其中猫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装修是不断折旧的,离婚时退回的装修款也就那么一点钱,房子却在疯狂升值。拿着这笔装修费、彩礼加上自己的存款,还不如自己去按揭供一套小房子。
如果对方父母供房,会有什么隐患呢?
1、“来路不明”。对方父母每个月还房贷的钱,可以是他们自己的积蓄,也有可能是他们的子女单独取现出来给他们的。那么这样一来,婚后还贷的部分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父母帮忙还房贷,那么年轻人的压力相对就会小一些,可以支配的收入也就多些。人的消费欲望也就相应地增加起来,今天买个包,明天买个手表的。
3、父母帮小夫妻俩还房贷,实际上帮的是自己的孩子,因为他们很清楚一旦离婚,这样做对自己的孩子是有利的。如果让小夫妻俩自己还贷,他们负责补贴日常开销,恐怕就不乐意了吧?
“你和我结婚就是为了多买一套房?!”
很多读者朋友在结婚以后,才知道两套购房资格对方自己已经用完了。那么,还没有结婚的朋友们注意了,结婚前一定要让对方打印名下房产清单出来。如果对方已经有两套或者以上的房产,就要考虑一下自己凑钱在婚前买一套房子。
名下房产清单,也就是查册表,可以让对方到当地房管局自主查询机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