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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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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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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注意!不懂这几点小心被拒赔!

损害赔偿2021-04-24|人阅读

有些车主认为,有车险出点小事故无伤大雅,反正有的赔。其实,车险理赔中,很多情况都有可能成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所以,以下这些理赔死角,一定要注意!

01驾驶证出现问题

①无证驾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丢失、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

②驾驶证和车型不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③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超过有效期

④驾驶证损毁

⑤驾驶证记分达到12

⑥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

⑦运营车无从业资格证:营运车辆并非有驾驶证就能上路的,还需要相关从业资格证。

02自身存在严重过错

①违法在先

如发生酒驾、毒驾、肇事逃逸、开黑车等违法行为,这几种情况下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拒赔的,大家千万要注意哦,当然这些行为也是弃自己与他人生命不顾。

②故意制造事故

比如骗保。骗保不仅仅是道德行为上犯的错误,也是要上升到刑事案件高度的。这种情况下,您不但不会获赔,还要受到相应处罚。

03车内物品、部分零件损坏

①汽车外物品

发生事故时,车内物品损坏、丢失,属于汽车外的个人物品,保险公司是会拒赔的。

②汽车零件

最常见的还有车辆轮胎的单独损坏,如发生爆胎等情况,如车辆无损坏只是轮胎损坏,一样会拒赔。在此提醒按新条款,倒车镜、车灯可以赔付的,按照车损险赔付责任。

04非单反事故的情况

①放弃追偿

车主在发生事故后千万别因好心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要知道在三方事故中,对方全责,而车主买了保险,放弃了向对方的追偿,那么也等于放弃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一些小摩擦经过检查也有可能造成很大的维修费用支出。

②碰瓷

车主朋友非常头痛的碰瓷问题,碰瓷造成的损失一般很难不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发生此类情况,别管确不确定,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别息事宁人,苦了自己。

05事故产生的额外费用

①精神损失费

三方事故,例如撞了人,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会赔付治疗费用,但是并不是所有费用保险公司都会承担,譬如伤者会额外要求的精神损失费。

②法律纠纷费用

没有协商完成,产生了法律纠纷一系列的诉讼费、仲裁或者律师费,这部分是不会得到保险公司赔偿的。

③超过保险责任限额

如果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部分,也不会得到赔付。

06其他情况

①未经定损直接修车

如果车辆出险,在没有定损的情况下,直接让修理厂修好了车子,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②保险单里明确注明

“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出现事故的,均属于免赔。”

③年审过期

车辆年审实际上就是给车做个体检,如果是年审过期了,就无法证明车是健康的,这种状态下保险公司是免责的。

④存在隐瞒事实

为达到对于自己有利目的,存在故意隐瞒事实,谎报事故发生时间、隐瞒事故情况也有可能被保险公司拒赔。

买汽车保险无非是图省心。万一有个什么情况,能够理赔,减少车主损失,的确是件好事,但是,广大车主要警惕汽车保险理赔过程中涉及一些免赔条款,以免一些能拿到手的赔偿却打水漂了。

参考条款:

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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