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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景律师
何春景律师
天津-天津
主任律师

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继承2021-07-23|人阅读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有时间要求的,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前做出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二、放弃继承权声明格式是怎样的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基本格式是:

  声明人:XXX,男(女),X年X月X日生,现住址……

  本人生父(生母)XXX于X年X月X日在XX(地名)去世,在……(地名)留有遗产。根据XX公证处X年X月X日签发的X字X号继承权公证书,我是……遗产(遗产名称)的合法继承人之一。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该项遗产的继承权(或我自愿将该项遗产的继承权转让给我的妹妹(母亲或其他人)XXX(姓名)。

  声明人(签名)

  X年X月X日

  注意:此类放弃继承权声明要求必须在公证员面前书写和签名后,交给公证员公证。

  三、放弃财产继承权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二)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三)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

  (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五)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六)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

  (七)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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