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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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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2023-07-19|人阅读

导读:

合同终止有没有经济补偿金要看具体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合同终止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合同终止有没有经济补偿金要看具体情况。

  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对员工的补偿标准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以下情况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合同终止是否应该马上结清工资

  合同终止工资应该马上结清工资。

  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劳动合同终止书算不算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书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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