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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用人单位违法但劳动者却败诉的7种情形

损害赔偿2021-06-25|人阅读

在实际用工中,用人单位往往会有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笔者总结了7种单位明显不合法,劳动者以为一定可以主张却难以获得支持的情形。

1

入职多年后,还能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这个法律规则虽然看起来简单,但并非只要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即需支付二倍工资,其中最主要的障碍是时效,当然其他原因也有,笔者总结了下,起码有22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无须支付二倍工资的情况,可见笔者往期文章《极齐,22种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无需支付二倍工资情形》。

2

没有把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就有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即没交付给劳动者,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只有造成损害的,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二倍工资,这是没有的。

3

只要单位拖欠工资了,就可以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确实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因为对于工资数额存在争议,或是不能归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的拖欠,或是拖欠的数额不大等,劳动者主张该权利是难以获得支持的。另外,如果是加班费未足额支付,很多裁判机构认为此不属于可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4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就可以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

事实上,未依法缴纳社保包括不缴纳、未足额缴纳、未足月缴纳、未足项目缴纳等情形,至于未依法缴纳则包括用人单位不缴纳、协商不缴纳及劳动者拒绝缴纳等各种原因。上述情形中,只有一种情形的答案是比较明确的:如果是因为公司的原因不缴纳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其他情形,则各地均有不同的规定,比如不足额的缴纳,一般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天津的人社局和高院的规定冲突,难以明确)。至于未足月的,一般不可以,未足项目的,则一般是可以的。另外,如果员工有了相应的不缴纳声明,在大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均认为劳动者也不得以此为由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

5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

只有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形下才可以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

6

拖欠工资就需要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虽然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但该规定已于2017年废止,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只有拖欠经责令且责令后仍不支付的情形下,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7

未安排休年休假,需赔偿工资是300%

应按200%计算,而非300%。《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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