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从小就长得十分漂亮,亲戚朋友都说她长大后一定能找到一个好老公,有享不完的福气。事实也正是如此,在李小姐24岁那一年,她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老公小刘是个小职员,每月工资不过2000出头,可小刘的父亲是一家工厂的大老板,每月给小刘20000元的“零花钱”,小两口的生活也算是过得滋润。
结婚一年后,李小姐想要跟老公过自己的二人世界,便让老公向父亲要一套房子,毫不意外,爱子心切的老刘二话不说便全款购买了三套房产登记在小刘的名下,从此之后,李小姐的亲戚走门串户时总是难掩羡慕之情,也让李小姐颇为受用。
好景不长,在李小姐27岁生日那天,丈夫喝得烂醉如泥,刚把他搁在床上,丈夫的手机便响了,李小姐接起来一听,之后的对话宛如晴天霹雳,丈夫不仅出轨了,还在外面有了孩子。离婚的念头顿时占据了李小姐的脑海。
绕不开离婚的狗血剧情,一番纠缠后,小刘也同意了离婚,这时候就该说到财产的问题了。李小姐说道:“我问过律师了,我们的财产和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我得分一半!”
小刘和老刘听后,只是讥讽地笑了笑......
李小姐说得对吗?她真的能分到房子吗?
她不知道的是,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这个司法解释,这三套房产属于小刘的个人财产,而小刘和李小姐平日的生活大手大脚,早已没了积蓄,此时李小姐所要面临的便是离婚净身出户。
如果在婚姻中,李小姐能未雨绸缪,一定会要求在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如果在结婚前,李小姐能擦亮眼睛,她大概也不会与小刘这样啃老还花心的男人结婚吧。如果我们鉴识能早一点认识到李小姐,就能让她避免这些麻烦吧!在婚前给她“恋爱宝典”祝她擦亮双眼,在婚姻中给她“婚家指南”保她权益不受侵害,现在我们能给她的只有离婚时尽可能的争取权益,离婚后的“人生复航”指南。
鉴证爱,识得家,鉴识只愿天下没有不幸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