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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财产怎样才能只留给子女一方

继承2021-03-20|人阅读

3月16日上午,一位姓乔的中年女人前来咨询。接待她的是扬州律师王律师。

乔女士早年离异,独自带着儿子一人生活。在离婚的时候分得了一套房,离婚后自己做生意也赚了不少钱。儿子也很优秀,名牌大学毕业,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做高管。

2018年乔女士的儿子交了一个女朋友小美,乔女士对小美有诸多的不满意。在乔女士的眼中小美学历一般,家世一般,长相也一般,怎么看都配不上优秀的儿子,但是架不住儿子的喜欢,最终于2020年6月两人结婚。结婚后儿媳小美似乎也感受到了乔女士不冷不热的态度,也没有放下姿态,对乔女士更是爱答不理,有时候更是出言顶撞。

乔女士的儿子夹在中间也很为难,最终以乔女士搬回老宅告一段落。最近乔女士感觉自己的身体大不如前,自己的财产最终还是要给儿子的,但乔女士越看儿媳小美越不顺眼,将来自己百年以后,万一儿子离了婚,自己的这些财产儿媳会分走一半吗?

扬州律师王律师听后斟酌了一会儿为乔女士分析解答: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规定除外。第1063条规定,遗嘱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乔女士没有写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乔女士问道如果遗产这样写:“遗产由儿子XX继承”,能否直接理解为“遗产只由儿子XX一人继承”?

扬州律师王律师回答道:只需要在“遗产由(只由)儿子XX一人继承”后面补上“遗产与小美无关”。

最终乔女士委托扬州律师王律师代写了一份遗嘱。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友情提醒:《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了“遗嘱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强调了一个字“只”,很多遗嘱或者赠与案件中就是因为少这一“只”之差,导致裁判方对该问题有不同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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