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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剑良律师
宋剑良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借条写不对,就是废纸一张

合同纠纷2020-12-03|人阅读

借贷合同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为了确保有借有还;但民间借贷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债权人自己不懂不谨慎,就难免会吃亏!

写错名字

在借贷纠纷中,很多人都会出现写错名字的情况。有的人写借条时还会故意将自己的名字写错,或者使用“同音不同字”、“小名或绰号”等一些在法律上没有意义的名字。一旦对方追债,就可以借条名字不是自己的真名为由不进行归还。所以切记在打借条时一定要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即使人名书写潦草,也可凭身份证号确定借款人身份。

借条不当面写

有些人在借钱时不当面写借条,而是拿出已经写好的借条。即使金额无误,但是很多欠款人却不认账。在实际纠纷中,就有经过鉴定确认借条的确不是欠款人所写的情况发生。所以,尽可能让对方当面书写借条,并要在你当面签字,能录下视频最好!

故意混淆借条与欠条概念

在一般人看来,借条与欠条好像差不多,但在法律中却相差甚远。相比借条而言,欠条举证困难颇为困难;另外,在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借条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其法律时效性是20年,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3年,而且借条与欠条的举证责任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借款不写利息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有人故意和你口头约定利息,而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很有可能出现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利息的情况,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专业律师提醒,借条上面陷阱多,出借人在好心借钱之前务必慎之又慎。如果已经把钱借出去又要不回时,一定记得要尽早聘请律师帮忙。切勿使用非法催债手段,令自己陷于被动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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