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有很多人的结合并不完全是因为爱情,在开始时就有一些现实的因素,比如资产、房子、收入等。如果你拥有一些财产,收入还不错,而你对对方没有爱到超越父母对你的爱,请未雨绸缪。
我有个当事人与他妻子结婚多年,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一直是父母在带,从他的描述和提供的素材来看,两个人的感情基础还是很牢的,一直以来男方对女方还是很体贴的,包括买姨妈巾、制造浪漫等,女方也很享受这一切,但是婚后多年女方的收入从来不拿出来用在这个小家庭,所谓“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而是买房登记在了自己父母名下。直到有一天女方因为婆媳关系坚决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男方这么多年的积蓄以及房产时,男方才幡然醒悟,也不再让步,可女方这么多年的工资所得已转化为他人名下的房产,房子与你无关,存款一无所有,而你的房子只要不是婚前全款,怎么着她也是能分到一些的,如果不是足够爱,怕是谁都会觉得心有不甘、天有不公,多年的付出竟是为她人做嫁衣裳,而这个人曾经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如何未雨绸缪?
1、婚后所得要么共同使用,要么实行夫妻AA,签订夫妻分别财产协议;
2、夫妻一方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公司股东会最好要求夫妻双方出具股权属于个人财产声明,以免分割股权造成公司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