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吴志城律师
吴志城律师
江苏-盐城
主办律师

定了!农村这四种宅基地不能确权

民商法2020-10-09|人阅读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的发展,农村土地的规范化使用及管理也被推上了日程。自然资源部前不久下发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将无法进行确权登记:

一、乱占耕地建造房屋  农村里因兄弟分家、宅基地不够的情况很常见,一些农民就将房屋建在了耕地上。但这种行为不符合《土地管理法》中“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而根据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的规定,违法占用耕地将可能面临限期改正或者治理、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建筑物、罚款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严重的法律后果。  故此,对于乱占耕地建房的,《通知》明确将其排除在确权登记的范围之外,这进一步展现了国家层面对治理耕地违法乱象的决心和信心。二、城镇居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村“十室九空”。农民不忍自家房屋闲置,想售卖给有需要的人;与此同时,一些城镇居民又产生了在农村购房的想法。  但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居住生活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换句话说,不属于村集体的城镇居民不能自行购买农民的房屋。三、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我们的基本国策,环境保护的地位已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此背景下,若农民将房屋建造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甚至明显侵入当地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而越界,那么房屋将不仅不能确权登记,反而会面临被拆除。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涉案房屋在建造时是经过一些审批程序的,甚至获取了相应的产权证、规划许可证,仍然不能确保其在今天一定不会被作为违建重新进行查处。很多个案中都呈现出了这样的特点,遑论尚未取得任何证件,尚在等待确权登记的无证房屋。四、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主要指建造于集体建设用地上,违规对外出售的房屋。这类房屋虽可能持有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发放的“权利凭证”,但却不具备依法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确权登记的资格。  因此,《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小产权房无法通过确权登记,获得合法身份。  当然,上面说的只是四种无法完成确权登记的典型情形,正如《通知》中说的那样,就全国而言,宅基地数量大、情况复杂,一定还存在一些相对个别的情形。  广大农民朋友要及时询问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一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配合做好确权登记工作。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归属有啥区别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关于“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
#民商法
人看过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归属有啥区别
“闪婚”后“闪离”,彩礼退不退?
彩礼作为一种婚俗文化,法律未禁止,也不提倡,但高额彩礼并不能保证婚姻稳定,反而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2023年5月,年过七旬的陈大爷与小他20多岁的张女士经
#民商法
人看过
“闪婚”后“闪离”,彩礼退不退?
离婚案件中,孩子选择跟随生活比较差的一方,如何处理?
【问题】02:离婚案件中,孩子选择跟随生活的一方条件比另一方差很多,应如何处理?【答疑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
#民商法
人看过
离婚案件中,孩子选择跟随生活比较差的一方,如何处理?
“外嫁女”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一)“外嫁女”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的考量标准,也即“外嫁女”应否获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拆迁安置补偿待遇。(二)如何识别对“外嫁女”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的不当
#民商法
人看过
“外嫁女”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债务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妻子,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吗?
谢某外欠货款142万元,被诉庭审后第二天突然与妻子梁某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家中房产车辆归妻子梁某所有。债权人王某认为谢某恶意转移财产,自己的货款将难以执行到位,遂
#民商法
人看过
债务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妻子,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吗?
婚外情起诉离婚怎么判
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没有和好的可能。婚外情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项重要的证据,那么,婚外情起诉离婚怎么判?下面信之源资深北京离婚律
#民商法
人看过
婚外情起诉离婚怎么判
吴志城律师
您可以咨询吴志城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