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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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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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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多只鸭子不下蛋了,竟和一场交通事故有关系?!

损害赔偿2020-10-11|人阅读

闹心!

老马夫妻养的一万多只鸭子

这三个月突然不下蛋了

这可愁坏了俩人

没想到这竟和一场车祸有关!

交通事故和鸭子不下蛋

为何扯上关系?

还是70多万的“天价账单”

马某夫妻俩承包了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某池塘,用于养鱼和养鸭。

2017年9月,A物流公司驾驶员黄某驾驶油罐车经过时,由于驾驶不慎、汽车发生侧翻,车上运载的菜籽油泄露,通过路边排水管道流入马某夫妻俩承包的池塘,致使池塘内的蛋鸭羽毛被油渍浸泡和鱼苗死亡,一万多只的蛋鸭因此停产,这给马某夫妻俩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事发的大型汽车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特种车第三者责任险。

原告马某夫妻俩遂将司机黄某、A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诉至海沧法院。

原告诉求如下:判令黄某及其所在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76万余元;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限额内,对原告以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评估费20409元)由黄某及其所在公司、保险公司承担。

原告向海沧法院申请对案涉鸭子、鱼苗损失价值进行鉴定。海沧区法院依法委托评估公司进行鉴定,评估公司作出如下评估意见:鱼苗损失费用合计十三万余元、鸭苗及鸭停产损失费用合计五十五万余元、污渍清理费用合计三万余元。

海沧法院审理后判决:

1、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马某夫妻所遭受的直接损失、鉴定费予以理赔,合计25万余元;

2、马某夫妻所遭受的间接损失(鸭停产损失)由侵权责任方,即司机黄某所在的A物流公司负担,合计47万余元。

二审期间,经厦门中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夫妻俩损失2000元及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夫妻俩损失25万余元;

2、A物流公司于2020年8月30日之前,赔偿原告夫妻俩损失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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