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里,有很多“福利”,诸如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对于这些概念,我们的劳动者往往知其一不知其二。今天,咱们就是来讲一讲双倍工资。
什么时候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就是双倍工资的由来。简单来说,双倍工资是一种对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赔偿。
往细了说,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给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缓冲期。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用工后一个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最多将多支付11个月的工资。并且自用工满一年起自动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
光知道这些还不够。
双倍工资中有个隐形约束。重点来了!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诉讼时效是一个专业的法律概念,专业到难以简单几句话解释清楚。
简单点来说,如果你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即没有签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主张赔偿,那么对方就能以已过诉讼时效来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案中,徐玲玲于2013年7月16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1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因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7月15日期间的请求,已超过法定时效,且徐玲玲未提供证据证明该期间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故对徐玲玲要求京广电教公司支付该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敲黑板!所以如果你索要双倍工资,请记住这个一年诉讼时效。
那么双倍工资中的工资指得又是什么?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的规定,加班工资属于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
既然不签合同将双倍赔偿,为什么还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一部分用人单位是too young too simple。
而更多的是故意为之。
相较于雇佣、承揽等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更加倾斜性保护劳动者。文章开头也说了,劳动合同法中有诸多“福利”,比如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又比如,女职工孕期的特殊保护。
这些“福利”加重了用人单位的义务。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劳动关系带来的不利,而故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阻碍,用人单位甘愿冒双倍工资的风险也想赌一赌劳动者会不会、能不能维权。
但没有劳动合同终归只是阻碍了劳动者维权,并不能实际将剥夺劳动者的权利。没有劳动合同傍身,我们依旧可以打个漂亮的仗。
劳动合同无非可以证明三件事。第一,双方的关系是劳动关系。第二,工资多少。第三,工作年限如何。
所以我们在搜集其他证据的时候也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
1、工资流水、工资条
工资流水、工资条是你最好的证据。建议劳动者在工作时,稳定使用同一张银行卡。
关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原告提交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手写工资单与本院依法调取的户籍证明、个人业务凭证等证据形成证据锁链,能够证明被告持续性、规律性向原告发放2017年2月份至2017年7月份工资的事实,故应认定原、被告于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7月20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余淑平与绍兴柯桥胡江良涤丝加弹厂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证人证言
同事的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多人同时维权的情况下,相互之间可以作为证人。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庭审中原告杨俊芹提交的证人证言、送货单、电话录音证据等证据,可以认定原告杨俊芹于2016年1月3日至2017年7月底在被告处工作的事实。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杨俊芹、沧州市昌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3、电话录音
这是最可以全面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当然录音需要技巧,谈话内容需要将工作年限,工资数目、工作内容等信息完整录音。具体可以参考:律师教你如何电话录音!再也不愁没证据了~
4、工作中接触的单据
如送货单、销售合同等,或者公司活动照片等。
5、社保记录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交了社保的情况不多,但是也不排除有。如果你属于这个情况,可以以自己的社保证明证明劳动关系。
6、工作服、工作牌
如果发生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往往会收回工作服工作牌等,劳动者若想维权,这些证据要保留好。
总体来说,如果你的公司未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在工作期间内你就需要有搜集能证明劳动关系证据的意识。我们不怕客户没有劳动合同,怕的是,你告诉他搜集证据的方向,他还是啥证据没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律,都如此。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每个案子都有特殊性,并不能绝对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