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李伊律师
李伊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起诉离婚时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2020-07-06|人阅读

一、必备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证据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房产、股权、保险、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