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胡大吉律师
胡大吉律师
吉林-长春
合伙人律师

手部外伤医院未及时发现肌腱神经损伤患者质疑院方误诊要求赔偿

损害赔偿2020-08-02|人阅读

一、基本案情

张某,男,198426日出生,汉族,吉林长春人,以左手外伤20131120日就诊于长春某区级医院20131120日,张某因酒后不慎被碎玻璃割伤左手中指,创口开放,当时就诊于长春某区级医院,急诊医生紧急给予清创、止血、缝合处置。患者于两周后拆线,自觉左手中指不能弯曲,并伴有麻木感。遂就诊于上级专科医院,诊断为左中指屈指深肌腱损伤左中指桡侧指神经损伤,并于20131212日进行修复手术,现已痊愈。

二、律师意见:

院方在对张某的诊疗行为符合本级别医院的诊疗规范

该院急诊医生针对患者左手中指伤情,紧急给予清创、止血、缝合等对症处置,其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但因本院无专门的手外科,不具备对患者指深肌层的伤情诊断能力,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漏诊、漏治。

院方的过错诊疗行为与张某左中指屈指深肌腱损伤左中指桡侧指神经损伤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张某是因自己酒后不慎,被碎玻璃割伤左手中指,后经上级专科医院进一步诊断为左中指屈指深肌腱损伤左中指桡侧指神经损伤,此损害后果为此前患者原发病情,并非院方造成。院方对对患者的伤情存在一定的漏诊、漏治的过错诊疗行为,与患者上述伤情的产生无直接的因果关系。经上级医院后续修复手术治疗后,目前患者伤情已经痊愈。院方的过错诊疗行为并未直接导致患者损害结果的扩大,也并未妨碍或影响患者进行后续修复手术治疗,也没有导致其他损害结果的发生。

三、经验总结

综上所述,本案中虽然院方对张某的诊疗行为存在一定过错,但与患者的左中指屈指深肌腱损伤左中指桡侧指神经损伤损害结果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不构成侵权损害责任,仅应承担与过错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医院误诊胰腺炎为胰腺癌切除患者脾脏构成医疗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一、基本案情,男,蒙古族,年月日出生,吉林洮南人。年月日,以上腹部疼痛后后背放散年,加重天为主诉,就诊于长春某三甲医院年月日,患者因左上腹疼痛,在白城市医院经抗
#损害赔偿
人看过
医院误诊胰腺炎为胰腺癌切除患者脾脏构成医疗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胃痛就诊实为急性心梗发作死亡家属质疑村医误诊要求巨额赔偿
因“胃痛”就诊于农安县某村级卫生所。患者以“胃疼654-2”肌注、“西咪替丁”静点后症状无明显缓解。后给予“安痛定”肌注,约(一)村级卫生所诊疗条件有限,已经尽
#损害赔偿
人看过
患者胃痛就诊实为急性心梗发作死亡家属质疑村医误诊要求巨额赔偿
新生儿心脏室间隔缺损患方质疑产前四维彩超检查存在过错要求赔偿
一、基本案情孟某某,女,19岁,汉族,吉林德惠人,2013年5月19日就诊于长春某妇产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孟某某于2013年5月19日,即孕33周时,在长春某妇产
#损害赔偿
人看过
新生儿心脏室间隔缺损患方质疑产前四维彩超检查存在过错要求赔偿
眼科医院手术不当造成患儿动眼神经麻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基本案情沈某某,女,汉族,2008年4月17日出生,以“右眼上睑逐渐肿胀8个月,伴疼痛1个月”为主诉,于2011年7月25日就诊于长春当地某眼科医院。次日行
#损害赔偿
人看过
眼科医院手术不当造成患儿动眼神经麻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院方急救不力致患者呼吸心搏骤停缺血缺氧脑病最终承担巨额赔偿
一、基本案情李某某。患者入院前3天无明显诱因出现发热、头晕、头痛、乏力加重,入院前2小时出现意识不清遂就诊,经门诊查体及提检相关辅助检查后,初诊为“糖尿病、腔隙
#损害赔偿
人看过
院方急救不力致患者呼吸心搏骤停缺血缺氧脑病最终承担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