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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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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谁

刑事辩护2023-12-18|人阅读

 一、非法集资罪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谁

  非法集资罪不是法定的罪名,非法集资行为可嫩构成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怎么才算非法集资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可采取哪些方式

  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可采取的方式是: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调查收集;

  2.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

  3.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4.向公安报案,由公安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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