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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甲方毁约怎么办

合同纠纷2020-10-20|人阅读

  建筑工程甲方毁约怎么办

  现在不管是企业之前合作还是将工程承包给建筑单位,双方都会签订合同,以此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也可以作为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很多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存在质量不达标或者烂尾的情况,那么建筑工程甲方毁约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甲方毁约怎么办

  建筑工程甲方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合同规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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