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离婚协议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不能。需要向人民法院重新提起民事诉讼,变更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通常离婚协议都是在夫妻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离婚协议,但由于双方约定过于仓促、粗糙,容易造成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处理反悔或者不履行。在实践中离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可根据离婚登记的时对子女和财产的处理情况、发生纠纷的原因和理由给予审查。
人民法院如否定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处分内容的效力,主要裁判理由如下:
(1)该内容未体现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具有约束当事人的效力;
(2)该内容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或违背了公平公正、权利义务相一致、诚信等原则;
人民法院如否定了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处分内容的效力,可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