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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成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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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2021/04/13

其它2021-04-13|人阅读

跟着任律学民法典

【每日一“典”¦物权编】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律师分享】

1.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按照业主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确定

2.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般为5-11人的单数,成立后需报备。

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选举中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业主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请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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