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六家网店怎么分?
互联网时代,网络虚拟财产不时惹出纷争,越来越多的80后、90后的离婚官司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这类财产五花八门,包括“吉利”数字的网聊软件号码,电子邮箱,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宠物、角色等级与角色技能,网店等。那么,像这种虚拟财产,在离婚时要怎么分呢?
同贫穷却不能共富贵
吴某与李某两人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他们先后辞去原来的工作,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化妆品店,进货、销售、发货、统计,全部一手操办,很快就有了大批买主,好评率和信用度也越来越高。
淘宝店的生意愈发红火,两人的感情却日渐疏离。随着两个女儿的降临,夫妻俩三天两头为了家庭琐事闹矛盾,争吵不休。多次协商离婚未果后,身心疲惫的吴先生向法院提起了离婚之诉。此时,两人已拥有六家网店。
庭审时,李女士表示如果要离婚,就必须分割六个网店,她还认为六个网店价值150万元。吴先生虽同意分割网店,但认为淘宝网店是虚拟财产,并不值150万元。顿时,法官左右为难。
虚拟财产能不能分?
虽然我国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如果虚拟财产与一般的财产属性相吻合,并且可以转化为现实中的财产,这种虚拟财产是可以分割的。
但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虚拟财产,如,某些网络游戏账号、网络装备等与一定网络游戏玩家相联系,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这种虚拟财产在离婚进行分割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网店虽没有实体店铺,但也凝聚了经营者的智慧与付出,有的网店的声誉和级别不亚于实体店。因此,一般认为,网店属于可分割的财产。
虚拟财产该怎么分?
首先,就矛盾进行调解。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依据,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处理虚拟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时,多借助调解手段,即法律跟不上,情理来解决。
其次,分割实体物。虚拟财产虽无实体店铺,但有些有实体物。对有实体物的虚拟财产在分割时可就实体物、收入和债务进行分割。
最后,网店可过户。在处理网店的财产分割时可根据网店的好评率、信用等级来对网店进行评价,而后对网店通过折价或者过户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
看完后,你能猜到本案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