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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国华律师
樊国华律师
北京-北京
合伙人律师

自2021年2月3日起,跨境诉讼当事人可以网上立案

诉讼2021-02-20|人阅读

为让中外当事人享受到同等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最高法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自自2021年2月3日起实施。

一、跨境诉讼当事人的范围:包括外国人、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经常居所地位于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我国内地公民以及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组织。

二、网上立案受理案件范围:包括第一审民事、商事起诉。

三、网上立案途径:中国移动微法院。

四、立案前,应当由受诉法院先行开展身份验证,需要提交证明身份信息的证件,需要经过所在国(或地区)公证、我国驻该国(该地区)使领馆认证。

五、通过身份验证的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我国内地律师代理诉讼,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线上视频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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