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继承编明确规定,“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的“子女”是包括继子女的,但仅指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那么何谓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和立法精神,本律师个人观点认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①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且继父或继母对该子女承担了抚养教育义务的未成年子女②对继父或继母尽到赡养义务的成年继子女。
因此,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享有继承权的,这是法律赋予继子女的权利。同时,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