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婚姻纠纷其中之一是彩礼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即使击昏后仅仅共同生活过几日,也算共同生活,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离婚时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离婚的过错,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若因此产生纠纷,协商不成,从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建议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