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被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或者未经过法庭的许可中途随意退庭,法官可以依法作缺席判决。并且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原告需要提交充足的证据证实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想得到法官的支持,充足的证据是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原告承担不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