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情节轻微或者数额较小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条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应责令经营者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