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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出资购房,离婚如何分割?

离婚2011-12-25|人阅读
母出资购房,离婚如何分割?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詹定东律师 维权热线15307156328通常说来,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离婚案件中法官一般会这样来判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如果写的是出资者自己子女一方的名字,那通常会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房产证上是登记的出资人一方子女的配偶,除非能证明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者声明明确出资者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认定为向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举例说明如下: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证登记在甲一人名下,男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赠与甲一人所有;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证登记在乙一人名下,若乙不能证明是对其一人的赠与,则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甲男与乙女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登记在甲乙俩人名下,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案件中,还经常会看到一种情况就是:在诉讼过程中,一方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条一类的证据。此时因为父母与自己子女的利害关系明显,因此,孙志军律师认为这类借据的证明力很难让人信服。对此,法院的做法一般是,首先看对方是不是承认,如果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样的案件中,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一方当事人可以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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