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特定的,双方都需要按照借款合同、欠款合同、欠条等约定的内容行使权利和义务。如果欠条没有债权人合法的,只要欠条内容真实、内容不违法是有效的。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是特定的吗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债权是指由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的法律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的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二、如果欠条没有债权人合法吗如果欠条没有债权人合法的。欠条需要写债权人名字的,欠条没写债权人的名字,虽然合法,但属于存在瑕疵的欠条,并不影响其整体的效力。只要欠条的主要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债权人与担保人的区别1.权利优先性不同。根据民法原理,物权优于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其担保物权从而获得债务的清偿。比如有抵押物在手,物的所有人破产了,可以行使抵押权,变卖抵押物清偿债务,无需通过和解或者破产分配行使自己的债权;
2.实现权利的方式不同。担保物权是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提示您,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