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今年6月份妻子杨某通过查询得知原来登记在丈夫王某名下的畜牧场突然被注销了,经过查询得知这个畜牧场已经升级为有限公司。正当杨某松一口气时,看到新的公司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为丈夫王某的父亲和母亲,自己的丈夫仅仅占有公司股份的1%。
案涉畜牧场是杨某与丈夫王某婚后共同设立并经营,经过十年的打拼,已经成为规模数千万的公司。但是,丈夫趁着自己退出公司经营后,直接将公司变更登记在其父母名下。杨某十分无奈,不知道要起诉谁?要怎么维权,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二、律师说法
首先,夫妻婚内成立的公司即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擅自处分转让给他人。案涉公司成立于婚内,是杨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王某陈述公司实质是其父母实际出资,但是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转账是出资还是赠与。
其次,锁定本案的侵权人为王某以及王某的父母。通过调取公司前后的工商内档材料,可以清楚看到新成立的公司是杨某与王某经营的畜牧场转型升级而来,公司的股东均为出资。即,王某和王某的父母侵犯了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构成侵权。
律师观点:在当今财产形态呈现多样化特征下,面对丈夫各种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妻子要勇于发声,敢于维权,尤其涉及到公司股权、不动产产权等重大财产变更时,不要一味签字,可以多于身边信得过的律师沟通,了解背后存在的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