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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毅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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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2024-01-12|人阅读

 发生医疗事故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理:

  - 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然后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 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此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也有相关规定:

  - 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 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医疗事故的处理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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