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制的概念 指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机构设置,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组织体系和制度 。 2、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1)外国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1 中央一级管理机构的类型: a.现有的部兼负环境保护职责 b.设立协调机构----委员会 c.成立部一级的专门机构 d.具有更大权限的独立机构 e.几种机构同时并设 ○2 地方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一般与中央一级的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相对应。 ○3 鉴于环境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有些国家在中央和地方设立咨询性质的机构, 协助政府制定环境政策和法律、处理各种技术问题。
(2)我国的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1 在中央一级环境管理机关方面,我国经历了从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城乡建设环境 保护部下属的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部——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的 6 次调整的过程,逐渐加强和完善,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适合环 境管理需要的完整体系。 ○2 自然资源部 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 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3 生态环境部 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 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不再保留环境保护 部